江苏省高级经济师公示|2026年度权威发布与全景解析

权威追踪江苏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结果公示动态|提供全流程政策解读|历年数据对比|区域行业分布分析|异议处理指南|助您精准把握评审关键节点

江苏省高级经济师公示全流程详解

从申报到公示结束,完整解析评审各环节时间节点、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,确保考生全程掌握关键节点

申报启动阶段(每年3月上旬)

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当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,明确申报时间窗口、材料要求、评审标准及特别注意事项。申报工作通常于3月10日前启动,窗口期约20天。易搜职考网提醒:部分设区市(如南京、苏州、无锡)会同步发布本地补充通知,考生须同时关注省级与属地人社部门官网。

关键时间点:2026年3月5日—3月25日

材料提交与系统录入(3月下旬)

申报人须通过“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”职称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,并同步上传纸质材料扫描件。系统支持PDF格式上传,单文件不超过10MB。申报材料实行“双轨制”:线上系统提交+线下单位初审盖章。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者,系统将自动退回并标注原因,补正截止时间为4月10日。

年数据参考:全省提交有效申报人数为2,187人,较2024年增长12.4%

单位初审与推荐(4月11日—4月25日)

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初审,并组织内部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。初审重点包括:学历学位真实性、现任职称证书有效性、近三年绩效考核结果、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证明材料等。单位初审不严导致后续复审被否的,将影响单位次年推荐名额分配。

年初审通过率:91.7%;因材料造假被一票否决占比:3.2%

专家评审与综合评议(6月—7月)

评审委员会由省人社厅从省级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,成员不少于15人,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占比不低于60%。评审采用“材料评审+现场答辩”双环节模式:材料评审占总分60%,答辩占40%。答辩环节重点考察申报人对宏观经济政策理解深度、本行业发展趋势研判能力、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实践方法论。

年答辩平均分:82.6分;答辩淘汰率:8.3%

结果公示阶段(8月上旬,公示期10个工作日)

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以下平台同步公示:

  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(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)
  • 江苏省职称申报系统(https://zch.jshrss.jiangsu.gov.cn)
  • 易搜职考网专题页面(https://www.kaocfa.cn/jseco公示)

公示内容包括:姓名、工作单位、申报专业方向(如金融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等)、评审得分、是否通过等。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异议,须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
年公示期收到异议27件,经核查属实并调整结果3件

证书核发与备案(9月—10月)

公示无异议者,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,证书编号采用“苏高经+年份+4位流水号”格式。证书信息同步录入“全国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证书查询系统”(http://cxcy.osta.org.cn)。证书发放采取“单位统一代领+个人现场领取”双渠道,预计于9月底前完成首批发放。

年全省共核发高级经济师证书1,983本

【特别提示】公示期异议处理规范

依据《江苏省职称评审异议处理暂行办法》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并提供以下材料:

  • 异议人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)及联系方式
  • 具体异议事项及佐证材料(如原始文件、系统截图、公证书等)
  • 异议涉及的被公示人姓名、单位、申报专业

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,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书面答复异议人。核查期间,被异议人评审结果暂不生效;若核查属实,将取消其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;若查无实据,维持原评审结果。

申报材料清单与深度解析

逐项说明必备材料要求、常见错误、替代方案与审核要点,确保一次提交即通过形式审查

核心必备材料
补充支撑材料
特殊情形说明

《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_summary表》

需从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,A3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册。重点审核栏位:

  • “现从事专业”须与申报专业一致(如“现代服务业管理”不可简写为“服务业”)
  • “主持或参与项目”栏仅填写近5年项目,需注明项目级别(国家级/省级/市级)、本人角色(主持人/副主持/核心成员)、项目金额、成果效益
  • “主要业绩成果”栏按重要性排序,每项不超过200字,突出数据化成果(如“年降本增效1,200万元”)

学历学位证书与现任职称证书

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。特别注意:

  • 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(含自考、成考、开放教育),党校学历需提供省委组织部备案证明
  • 现职称证书专业方向须与申报专业相关,若不一致,需提供转评证明(转评满2年)
  • 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

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

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,需包含:

  • —2025年度考核结果(合格及以上)
  • 考核评语摘要(重点体现工作能力、创新意识、团队协作)
  • 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

注:2025年新入职人员可提供入职以来考核结果,但须附单位情况说明。

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证明

需提供以下任一组合:

  • 项目立项批文+本人在项目中的职责分工说明(单位盖章)
  • 项目验收报告+成果应用证明(如经济效益审计报告)
  • 获奖证书(需为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)

【典型案例】某申报人作为副主持参与“江苏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”,提供:①省商务厅立项文件复印件;②其负责“政策体系设计”模块的分工说明;③项目验收结论中对其贡献的评价段落。最终被评审委员会高度认可。

代表性论文或著作

要求:

  • 近3年发表,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
  • 期刊须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正规刊物(ISSN/CN可查)
  • 内容须与申报专业强相关(避免跨度过大)
  • 著作需为ISBN出版物,本人撰写部分须超3万字

【避坑指南】:
• 内刊、增刊、会议论文集不计入
• 发表在《中国工业经济》《经济研究》等核心期刊的论文可额外加3分

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证明

近3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(含线上),其中专业科目≥60学时。证明材料可为:

  • “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”学习记录截图(带水印)
  • 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
  • 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签到表+考核成绩单

注:2025年起,新增“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”必修模块(16学时),未完成者形式审查一票否决。

转评申报说明

由其他系列职称转评高级经济师者,须满足:

  • 转评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
  • 提供原职称证书及转评批准文件
  • 提交转评后2年内的业绩材料(需体现经济岗位特点)

破格申报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:

  •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、哲学社会科学奖、优秀成果奖(前3完成人)
  • 主持项目获国家级奖项,或省级一等奖(主持人)
  • 在经济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,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(附证明材料)

破格申报需提供《破格评审推荐表》,由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,并经单位公示无异议。

基层一线人员说明

在县(市、区)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申报人,可适当放宽论文要求(须提供基层工作证明),且评审时予以倾斜。需提交:

  • 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年限证明(满5年)
  • 近3年服务基层的业绩材料(如县域经济规划、乡村振兴项目等)

⚠️ 材料提交高频错误清单(2025年统计)

• 系统填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(占比31%)
• 单位公章模糊或漏盖(占比24%)
• 项目时间跨度过长(如“2018—2025年”,未注明具体职责时段)
• 论文期刊ISSN号缺失或错误
• 继续教育学时不足(尤其未完成2025年新增必修模块)

公示结果异议处理与后续流程指南

清晰说明异议受理规则、核查流程、结果反馈及申诉渠道,保障申报人合法权益

【异议受理范围】

  • 材料造假(学历、项目、奖项等)
  • 业绩成果不实(虚构项目金额、效益数据)
  • 评审程序违规(专家应回避未回避)
  • 学术不端(论文抄袭、代写等)

【异议不予受理情形】

  • 匿名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
  • 仅表达不满无具体事实依据
  • 对评审专家主观评分有异议
  • 公示期结束后提交

【核查流程】

  1. 收到异议后5日内登记并通知被异议人单位
  2. 组建3人以上核查小组(含纪检人员)
  3. 调阅原始材料、访谈相关方
  4. 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并提交评审委员会
  5. 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及被异议人反馈结果

【结果处理】

  • 异议属实:取消资格,2年内不得申报;情节严重者记入诚信档案
  • 异议不属实:维持原结果,为被异议人澄清事实
  • 部分属实:调整评审得分或要求补充材料

申诉与复核机制

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。复核仅审查程序合法性与材料完整性,不重新组织评审。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。

联系方式:
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025-8327XXXX
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江苏人才大厦B座507室
监督邮箱:zcb@jshrss.jiangsu.gov.cn

✓ 2025年异议处理结果统计

全年共受理异议27件,其中:
• 材料造假属实:6件(已取消资格)
• 业绩数据需澄清:12件(调整得分后通过)
• 学术不端:3件(记入诚信档案)
• 其他程序性问题:6件(已整改)
• 实属误报:0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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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被异议是否一定导致评审结果作废?

不一定。根据2025年实际数据,27件异议中仅有9件导致结果调整,其余均因查无实据或部分澄清后维持通过。关键在于异议是否属实且影响评审结论。若被异议人能提供充分佐证材料(如项目原始合同、审计报告),仍可维持资格。

公示通过后多久能领取证书?

通常在公示结束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与发放。2025年实际发放周期为58—63个工作日。证书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,通过单位统一代领或个人至指定地点领取(南京地区可至江苏人才大厦现场领取)。

公示名单中“评审得分”如何构成?

总分100分,其中:
• 材料评审(60分):学历(10分)、职称(8分)、项目(20分)、论文(12分)、继续教育(10分)
• 答辩(40分):政策理解(12分)、案例分析(14分)、表达逻辑(8分)、创新性(6分)
2025年通过线为72分,优秀线为85分。

公示后发现单位信息有误(如部门调整)怎么办?

可于证书核发前提交《信息更正申请表》,附单位人事部门证明。若证书已发放,需通过“江苏政务服务网”申请信息变更,同步更新全国查询系统信息。注意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证书编号不可更改。

公示通过者是否自动获得聘任资格?

否。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仅证明具备专业能力,聘任需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、内部竞聘等程序决定。但持有证书者在职称评聘中享有优先权,且工资待遇通常按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》执行。

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如何提交单位证明?

可提供:
• 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• 劳动合同关键页
• 近三年社保缴纳记录(可通过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下载)
• 单位出具的岗位职责说明
2025年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数占比达38.7%,已建立专门审核通道。

公示名单中的“专业方向”是否影响后续执业?

是。证书上将明确标注申报专业方向(如“金融”“房地产”“知识产权”),该方向将决定:
• 可执业的业务范围(如金融方向可从事银行、证券、保险领域经济分析)
• 继续教育必修模块选择
• 未来正高级职称申报方向
申报时须慎重选择,变更需重新评审。

公示期间离职是否影响资格?

不影响。高级经济师资格属个人专业能力认证,与当前工作单位无绑定关系。但证书上“现工作单位”信息将以公示期最后一天的单位为准。若公示期后入职新单位,需在领证时提供新单位信息更新申请。

公示结果可否用于企业资质申报?

可以。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,高级经济师可作为“经济、会计、审计或统计专业技术人员”计入企业资质申报人员。但需提供:
• 公示期官网截图(带网址水印)
• 评审表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
• 聘任协议(如已聘任)

公示通过者是否需要参加聘前培训?

部分单位要求,但非全省统一规定。2025年起,省人社厅鼓励用人单位组织聘前培训(含职业道德、政策法规、岗位规范),但不得作为资格前置条件。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,费用由单位承担或协商解决。

高频问题快速问答(Q&A)

以问答形式呈现,简洁明了,便于快速查阅

Q1:2026年评审通知何时发布?

A:预计2026年3月5日前后发布。往年均在3月第一周公布,请定期关注:
• 江苏省人社厅官网“职称评审”专栏
• “江苏人社发布”微信公众号
• 易搜职考网(www.kaocfa.cn)首页通知栏

Q2:申报系统账号忘记密码怎么办?

A:通过“忘记密码”功能,使用注册邮箱或手机号验证重置。若未注册过,请联系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开通账号。

Q3:退休人员能否申报?

A:不能。申报人须在申报当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且仍在职在岗。

Q4:同一年能否同时申报正高级经济师?

A:不能。高级经济师与正高级经济师属同一职称系列,不可跨级申报。

Q5:证书遗失如何补办?

A:登录“江苏政务服务网”→搜索“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”→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及登报遗失声明(省级以上报刊)→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寄达。

Q6:公示名单中“待审核”是什么意思?

A:表示该人员材料已通过专家评审,但需补充个别证明材料(如单位盖章页缺失),补交后将转为“已通过”。

Q7:2025年通过率是多少?

A:2025年全省申报2,187人,通过1,983人,通过率90.7%,较2024年提升0.5个百分点,评审日趋科学化、规范化。

Q8:申报专业如何选择?

A>共12个方向:经济学、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、财政税收、商业、农业、旅游、运输、人力资源、知识产权、其他。建议选择与现岗位高度匹配的方向,并参考《江苏省高级经济师职称条件》中“专业方向对照表”。